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一)销售货物收入;(二)提供劳务收入;(三)转让财产收入;(四)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五)利息收入;(六)租金收入;(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八)接受捐赠收入;(九)其他收入。因此,一人有限公司将企业名下的房屋转让给企业法人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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